揭开中国民族医药史的新篇章 --怀念崔月犁部长
于 骏 光
崔部长啊!您虽然离开我们了,但我们却时刻怀念着您老人家,在您谢世两周年之际,我以深深的怀念之情,写这篇短文来纪念您。
崔部长在卫生部领导工作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非常关怀中医与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恢复与发展。少数民族卫生工作内容广泛,民族医药是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为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殚精竭虑的精神,迄今仍然清晰地印在我的心中。
崔部长根据少数民族地广人稀,具有大分散、小集中,散居中有聚居的特点,始终坚持实地考察,现场调查,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到1987年间,他历尽千辛万苦,走遍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继1983年他对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工作考察以后,又于翌年率领人事司、计划财务司、医政司、科教司、卫生防疫司、妇幼司、中医司和北京医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共13人组成的学习调查组赴西藏,历时半个月,对拉萨、日喀则、山南等地区的10个县、35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调查研究。此后,卫生部又组成了老、少、边、山、穷地区卫生工作调查组,在他的亲自带领下,从1986年7月17日至9月18日,先后到辽宁、内蒙古、宁夏、新疆、甘肃和青海等省、自治区,考察了部分地、市(州、盟)、县(旗)、乡(苏木)、村(嘎查)共170多个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机构和农、牧、山区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的发展情况。他每到一地对民族医药都进行了更深入的调查研究。他还专程访问了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东乡、裕固、撒拉、土族等人口稀少民族的猎、牧、农民,仔细询问了这些民族的生产、生活、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情况,走访了结核病、地方病患者的家庭。此间,他不仅身临其境地体察民情,问寒问暖,而且不耻下问,每到一地都与当地领导、医务卫生干部、民族医药人员、食堂职工、教师、学生以及住院病人亲切交谈。陈敏章同志接任卫生部长后,曾对以上这些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这不仅可以因地制宜地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提出发展卫生事业的设想,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卫生部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对于改善中央国家机关同民族地区的关系,振奋基层卫生人员的精神,增进民族团结,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崔部长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党中央的关怀和重视,各有关省、区卫生部门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虽然重新抓了民族卫生,普遍重视了“抢救民族医”的工作,使民族医药事业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当前面临的问题仍还比较多,主要问题是,一些有声望的名老民族医人员相继去世,在职的民族医药人员,除了少数骨干,相当一部分文化和业务水平较低,民族医药学濒临失传的危险。要改变这种状况,关键是加速人才培养。在西藏,要把培养一支以藏族为主的医药卫生队伍作西藏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办法,加快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对民族医药学的继承、发扬,还可以采取正规教育和师带徒相结合的办法。要于1985年在藏医院、藏医研究所和藏医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拉萨藏医学院,成为藏医藏药的医、教、研中心。争取在1990年以前恢复西藏医学院。在内蒙古、青海、新疆也要继续办好蒙医学院、藏医学院、维医学院。甘肃的中医学院要成立藏医系,放到甘南自治州去办,跟拉布楞寺藏医经院挂钩。另外,有条件的地、市(州、盟)也应举办民族医药专科学校,规模不要大,承担培养本科生和在职培训任务。要允许业务水平较高的民族医药人员带自己的子女和徒弟。
此外,崔部长对如何进一步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
第一,民族医药科研工作也要跟上,要加强民族医药的研究。当前科研的重点,应是把现成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发掘、整理,编译过去有效的传统医术和方药。在这个基础上做到医、教、研相结合。
第二,在西藏、内蒙古、青海、甘肃、新疆,民间都还有一些民族医药高级人才,应该设法把他们集中起来,发挥其培养人才和编译典籍的作用。对于他们的职称、工资和生活待遇,有关部门要从优照顾,妥善解决。现有民族医药人员,一般都是从师学徒出身,应该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对于他们当中有较高造诣的,可以聘任为教授、副教授,亦可聘任为兼职教授。对师承学徒出来的民族医药人员,必须改变过去的偏见,根据其实际水平给予相应的职称。聘任和招收民间的民族医务人员到国家医疗机构工作,不能按照一般的招工招干评定工资级别,应该享受同他们实际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第三,西藏和西北地区都有丰富的民族药药源。开发和利用这些天然医药资源,不但可以解决民族医用药的困难,促进民族医药的发展,同时也可以广开致富的门路。应允许卫生部门投资,分别成立藏、蒙、维药等原料的收购、加工和供销的经营单位,可以招收待业青年,在有经验的老民族医药人员指导下,给予一定的训练,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另外,各省、区还应当建立民族药种植园。对于民族药的生产要开放,努力发掘传统成方、成药,不但准用,还要鼓励生产,但一定要防止滥用药。
这些意见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推动了西藏、内蒙古、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区的民族医院的业务技术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为继承、发扬中国传统的民族医药学揭开了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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